第 1751 章 被狼叼走了?

祸害大明 有怪莫怪

李友直蹲下身,用袖子替她擦了擦眼泪,袖口的布蹭过她的脸颊,带着他体温的余热,压低声音说:"当务之急,先找到大宝,再找二宝的下落。

然后咱们到岳麓寺投宿一晚。

你放心,二宝不会有事——

如果是人干的,对方一定有目的。

有目的,就不会害人命,害了命就什么都没了。"

他说这话的时候,心里其实也在打鼓,像是有人在里面擂鼓。

但他不能慌。

杜氏已经慌了,整个人都在抖,大宝还等着有人告诉他"没事",这个家现在只有他还能站得稳,他要是也倒了,这一家四口就真的散了,再也拢不起来了。

"你这话是什么意思?

什么叫''有目的''?"

杜氏的声音忽然变得警觉起来,像一只嗅到了危险气息的母猫,连后颈的汗毛都竖了起来。

她虽然不识字,可她不傻——

丈夫今天说话吞吞吐吐的,话里藏着太多她听不懂的东西,像是隔着一层雾在看人,怎么都看不真切。

李友直张了张嘴,想把老和尚的事告诉她,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,喉结上下滚了滚,像在吞咽一块滚烫的石头。

他不想让妻子知道,他们全家落到这步田地,都是因为他那天早上喝了一碗茶——

不,是因为他骨子里的胆怯与贪婪,被一颗花生米和一句"怕死的人往往死不了"给撩拨了起来,像是火苗舔到了干柴。

"……没什么,我就是觉得这事不像是意外。

你看——

大宝回来了,还带着烧饼,好好的,连块皮都没破。

要是坏人,他能放他回来?

坏人抓了孩子就跑,跑得越远越好,不会还留一个在原地等着被认出来。"

"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?"

杜氏盯着他的眼睛,目光像一把锥子,直直地扎了过来,锥尖正对着他的瞳孔。

她虽然不识字,可她认得她男人的眼睛。

他在撒谎的时候,眼珠子会往左下方瞟,睫毛会多眨两下,这是他十几年没有变过的老毛病,改都改不掉。

此刻他的眼珠子正往左下方瞟着,月光把他脸上的每一个细节都照得纤毫毕现——

连睫毛投在颧骨上的影子都看得一清二楚,连嘴角那一丝不自然的抽动都逃不过她的眼睛。

"没有。"

李友直避开她的目光,站起身,拍了拍膝盖上的灰,"咱们先去找大宝。

他在那边——

我方才就看到他了,刚才我听见那边有动静。

你看,那不是他吗?

坐在石头上啃东西呢。"

他伸手指向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,月光下能隐约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,正低着头专心致志地啃着手里的什么东西,腮帮子一鼓一鼓的,像一只找到了坚果的小松鼠,两条小腿在石沿上荡来荡去。

杜氏默然点头,一言不发地跟在丈夫身后。

她腿还有些软,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,右脚踝比刚才肿了些,可她咬着牙不吭声,嘴唇抿成一条线,硬是跟着丈夫往前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