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下场上真没人站起来了,水千秋假意又等待片刻,见确实无人加入便妖媚一笑,“好,赛诗继续开始!”
恒蔷坐在淑宁王和贞静王中间,两位王爷表面上冲她友善的笑着,而眼底却毫无笑意。恒蔷也不管那么多,抬头深深的望了妙哥儿一眼,见他一身水红色的纱衣格外飘逸好看,隐约可见的肌肤与身材也比较诱人,脸上金红相间的彩绘为他增添了些许魅惑,而这样一个美男子却像花店里的花一样摆在那任人观看并等待出售,联想起妙哥儿的可怜身世,恒蔷捏了捏拳,暗暗发誓一定要助他离开这个看似香艳的人间炼狱。
打定主意,她提起笔来饱蘸墨汁,唰唰的在纸上写道:
自从与君有缘见,夜夜辗转不可眠。
只恨相见时甚少,分分秒秒未能伴。
心愿与君化双蝶,飞飞舞舞翅翩翩。
但求此生同行路,天涯海角不觉远。
一首写成,她转头看向身旁小童,“第一首已写完,再拿纸来!”
小童赶忙为她递上一张纸,并把已写好的那张小心翼翼的拿起来送到台上去展示,她则提笔在纸上写起了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
当人们由小声朗读变成啧啧称赞时,恒蔷已把第二首交到了小童手中。而此时,其他三人还在埋首书写,恒蔷转头看向左边的淑宁王。见她已写了三句,细看之下文笔平平且字里行间没什么真情流露,与她抄袭的长恨歌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,足见她只是贪恋妙哥儿的美色而已。再看右边的贞静王。她刚刚写完,斜瞅一眼,字倒是写的非常秀美,可内容居然是首赞美山水的诗,恒蔷的嘴角抽了抽,暗道:“厉害,反正都是表达喜爱之情,说妙哥儿像山像水像雾像云都行啊!可惜与上邪中表达的至死不渝的感情相比,诗中流露的感情实在是以一池之水相较大海,情太浅呐!
恒蔷还想再瞅瞅平安郡王。纳闷她怎么还不退出,不想她却噌的站了起来,走到台下泪光闪闪的望着妙哥儿,“ 但求此生同行路,天涯海角不觉远。真是好诗!妙哥儿。我虽写不出这样的诗句,但我对你的情就像这诗句里写的一样!”
台上的妙哥儿见状也站了起来,他冲平安郡王暖暖的笑着,清澈的眸光如一池春水般情意绵绵,“我相信!”
平安郡王扬起了嘴角,热泪再次滚动,“执子之手。与子偕老。”
“白头不分离。”妙哥儿点点头,眼眶也已湿润。
平安郡王再次深情的凝视了妙哥儿一眼,便擦掉了眼泪,对水千秋说道:“行了,孰胜孰负已然明了,我退出。”
“退出?”水千秋不自然的笑了。“这位贵客也不赛歌了?”
平安郡王点点头,离开了太师椅向楼上走去。
大厅里一度安静了下来,人们面面相觑,接着便有人向恒蔷投去了嘲笑的目光,笑她不长眼色。笑她自不量力,笑她诗做的好又怎样,得罪了皇亲国戚以后怎么死都不知道……
恒蔷侧耳听到了一半句,心中顿感世态炎凉,更是觉得出没这种场合的人真是没几个好的,骨子里都嫌贫爱富,趋炎附势,冷漠无情。她真是不想再来这种地方第二次。
水千秋见平安郡王头也不回的走了,只好含蓄的宣布了师傅们评选结果:恒蔷险胜一局。
由于又退出一人,水千秋按规矩再次询问了是否有人愿意再来比试,结果无人愿意,于是,恒蔷与贞静王和淑宁王一起进入了赛歌环节。
一个小童端来一个红漆盘,里面放着三个阄儿,原来这赛歌的次序是抓阄决定的,三人挨个抓完拆开一看,淑宁王第一,贞静王第二,恒蔷第三。
花鼓声响,妙哥儿走下了舞台,按规矩坐在舞台正下方,倾听专为他而做的诗歌。而淑宁王则看似从容的走上台去,其实她眉宇间却带着阴鹜,看贞静王的眼神很是不友善,对恒蔷更是看都懒得看。